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获取。市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受理申请机构
市政府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市政府办公室,受理时间以工作日时间为准。
通信地址: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伊宁市政府办公室
邮政编码:835000
传真电话:0999-8359525
电子邮箱:yn@yining.gov.cn
申请的提出
向市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,请填写《伊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该表可在伊宁政府网上下载,也可在市政府办公室领取,表格复制有效。点击下载《伊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也可采用信函、电报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本机关提出。口头申请的,申请人应配合本机关做好记录,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。
申请的处理
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于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,要求补充或更正。合乎要求的,予以登记。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:
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;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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